在我們密切關注臺風“摩羯”動向的同時,不少記者朋友正直擊臺風一線,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,第一時間為觀眾帶回最新消息。網(wǎng)友紛紛喊話記者“注意安全”,也有網(wǎng)友提問,如果記者、交警等在外出工作或者搶險救災期間受傷能否算工傷?普通職工在臺風天上下班路上受傷算工傷嗎?……
這些工傷知識希望用不上,但是可以了解一下!
Q:記者、交警等在臺風中工作時發(fā)生意外傷亡,屬于工傷嗎?
A:屬于工傷?!豆kU條例》第十四條(五)規(guī)定,職工因工外出期間,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(fā)生事故下落不明的,應認定為工傷。
Q:休假期間搶險救災受傷視為工傷?
A:視同工傷。根據(jù)《工傷保險條例》第十五條(二)規(guī)定: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視同工傷: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、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。
Q:職工自行參加公共救援等見義勇為活動傷亡的,是否屬于工傷?
A:視同工傷。根據(jù)《工傷保險條例》第十五條(二)規(guī)定: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視同工傷: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、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。
Q:保安亭被臺風刮倒,致值班保安受傷,算工傷嗎?
A:屬于工傷。根據(jù)《工傷保險條例》第十四條(一)規(guī)定: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應當認定為工傷: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,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。
Q:臺風天因工外出辦公事,導致傷亡的,屬于工傷嗎?
A:屬于工傷。《工傷保險條例》第十四條(五)規(guī)定,職工因工外出期間,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(fā)生事故下落不明的,應認定為工傷。
Q:臺風天期間,在上下班途中受傷了,屬于工傷嗎?
A:根據(jù)《工傷保險條例》第十四條第六項的規(guī)定,上下班途中認定為工傷的情形只有一種,即“在上下班途中,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、客運輪渡、火車事故傷害的”,此規(guī)定主要是考慮交通事故的傷害程度,為保護弱勢群體而作出的特殊規(guī)定。
而對于上下班途中因臺風吹倒、摔倒等發(fā)生傷亡的,因為并非履行工作職責而受到損害,也沒有法律依據(jù),故不能認定為工傷,只能按意外事故處理。
那么,工傷認定有時限嗎?能口頭傳達工傷認定決定嗎?
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。對受理的事實清楚、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,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。
需要指出的是,工傷認定時限的起算時間為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,即申請人按規(guī)定完整地提交了申請材料之日。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交的材料不完整的,應從材料補齊之日起開始計算。
“工傷認定決定應多久送達?”
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工傷認定決定作出之日起20日內,將《認定工傷決定書》或者《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》送達工傷職工(或者其近親屬)和該職工所在用人單位,并抄送社會保險經(jīng)辦機構。
“可以口頭傳達嗎?”
不可以。工傷認定決定是工傷職工能否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依據(jù),也是當事人進行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申請的依據(jù)。因此,工傷認定決定必須以書面方式送達。